10月13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对外发布了早在5月14日制定的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既有了统一的方案指导,同时,具体到各个省市也有了在统一方案基础上的扩充性和适宜性的实施方案。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补充传统金融空白的同时,集聚了风险隐患,干扰了市场秩序。为了更好地规范互金行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整治,各个省市积极响应,并且在此方案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符合本省市区域内的整治方案。广东省在国办公布了实施方案后,紧随其后,也公布了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在国办发布的方案基础上,适当性地添加了符合广东地区具体情况的措施和补充。
突出重点整治区域 广深等地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13日下午,国办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之后,各地方政府积极作出了响应。广东作为网贷平台最多的地区,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响应国办,随后也对外发布了早在5月14日制定的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粤式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此次整治将遵循“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省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各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整顿,有效净化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领域以及互联网金融较为集聚的广州、深圳等珠三角相关市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促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整治重点城市的广深等地,由于其网贷业比较活跃,相对爆发的问题比较集中,以及潜在的风险可能相对省内其他城市也会比较大,因此,此次整治或给广深等地的网贷业带来新一轮的洗牌。
对此,融金宝ceo陈喜坚表示,广深等地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在经过系统的整治后,将促进广东网贷平台的市场规范,加速行业洗牌。
强调分类管理 不搞一刀切处置
《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在整治过程中,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实施分类处置,对股权众筹平台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对存在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线下营销(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除外)以及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等行为进行整治。采取多方数据汇总、逐一比对、网上核验、现场实地认证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有效摸清底数。根据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将平台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实施分类处置。”
“对股权众筹平台存在发布虚假标的、自筹、“明股实债”、变相乱集资、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等行为进行整治。监管部门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整治过程中,应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整改、有效控制风险、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虚假情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采取包括取缔在内的各项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以及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等行为进行整治。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按照分类处置原则,综合采取限期整改、取缔等多项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此,融金宝ceo陈喜坚表示,“通过分类处置,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在保护鼓励网贷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将会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回归于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本质上来”。
另外,“此次整治方案采取了‘穿透式’监管方法,并且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明确了各领域的整治责任,也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将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同时又做好风险评估,这样将会有效的防止整治过程派生新的风险出来”,融金宝ceo陈喜坚表示。
监管部门分工明确 杜绝管理乱归谁管等问题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管理范围及对应的管理部门,《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整治领域及牵头部门明确规定,p2p网络借贷领域专项整治由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共同牵头,日常工作由广东银监局承担;股权众筹领域专项整治由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共同牵头,日常工作由广东证监局承担;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由由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牵头,日常工作由省金融办承担;第三方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由省工商局牵头;互联网保险由省金融办、广东保监局共同牵头,日常工作由广东保监局承担。
以上显示,广东省互金风险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划分了各个部门在互联网金融整治中相应的管理范围和职责,较之前发布的指导意见等规范互金发展意见突出了其进步性与合理性。
融金宝ceo陈喜坚认为,其合理性在于,确定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双负责制”原则,即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双负责、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双负责的原则,暨明确了分工,也落实了责任。
另外,“在此次国办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银监会根据国办精神印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都反复强调要实施“穿透式监管”,从何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出清,淘汰不规范的问题平台,从而避免行业问题的积累。也突出了人民银行作为负责监管的主体责任,将更加有助于整治落地,促进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融金宝ceo陈喜坚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