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日前正式启动现场检查。
其中,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分别包括从业资格资料、公司内部管理材料、风险控制制度、网络安全制度、客户服务管理制度、第三方评估资料、台账、业务档案及视情况调取相关网络日志等。
“待收余额在10亿元以上的网络借贷平台由省金融办主导检查,5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由市金融局主导检查,5亿元以下的则由区金融办公室检查。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对此,该知情人士称。“之前,深圳行动较早,已由深圳市金融办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
12月1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称,“此次现场检查为联合检查,由地方金融主管部门、银监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组成,并从银行、证券公司等抽调了专业技术人员,这样一个组基本上都有10多个人。”
按照原定时间计划,全国互金整治摸底排查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6 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区域报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 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对此,有业内专家认为,互金整治方案对行业并非抑制和打压,而是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方颂称,现场检查是完成专项整治的重要一环,客观上也为下一阶段备案登记做了准备。
“据了解,银监会关于网贷中介平台备案登记的指引已定稿,很快就会下发。” 方颂如是说。“主要是明确了‘工商登记——金融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通管局icp审批——银行资金存管’的各部门工作顺序。”
年内完成较大平台检查
方颂表示,监管部门希望在今年底完成待偿余额在1亿元以上平台的现场检查。据统计,目前广州市约有20家,基本上各区都能在年底前完成,天河区由于大部分网贷中介平台注册在天河区使得工作量特别大,可能要多花一个月左右时间。
“个人认为,通过此次现场检查,把资金池、平台自融等大是大非的问题查清楚并解决,其他非原则性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在银监会规定的一年过度期内有序解决,就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方颂称。“因为检查总是分批进行的,先把待偿余额在1亿以上的较大平台彻底搞清楚,等于将90%以上资产规模的风险纳入有效监控,剩下的小平台就好办多了,这也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此外,对平台内部控制情况,检查组亦要求平台详细报告风险控制、出借人分级评估、网络安全、第三方评估等内容。
该知情人士进一步表示,在投资者方面,检查组会查看是否对投资者做风险测评,分级管理。“出借人分级评估的调查内容包括三项,分别为是否设立风险评估制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是否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是否根据风险评估制度对出借人进行分级管理,设置出借限额与标的。”
针对第三方评估,检查内容涉及平台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是否聘请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
对此,方颂表示,今年8月份银监会监管新规要求平台做信息安全审计,但由哪个部门牵头、什么机构有权进行安全审计以及安全审计报告的格式等,暂时均没有明确,未来也将出台细则。
另据了解,平台还需要向检查组提供台账的具体信息则包括提供截至检查日仍有余额的业务台账(包含要素:借款人名称、融资项目或借款用途、借款起止时间、借款金额、余额、借款人融资利率、涉及出借人数量、出借人投资收益等)以及提供截至检查日仍有余额的业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文本、尽职调查资料、业务销售资料、出借人信息等。
重点关注限额和资金存管
据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在现场检查中,针对网贷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具体调查内容分别包括尽职调查、待偿出借人情况、借款上限、偿付方式、宣传方式以及法律风险等六大项。不过,调查组核心的关注点还是限额和资金存管。
“具体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对借款人实施尽职调查及尽职调查制度、措施,与人行征信系统或第三方征信公司合作情况;待偿还出借人总体情况(年龄、地域分布、学历、主要通过网站还是手机app投资等);超限额借款余额及其占总待收余额比重,超限额借款到期日期。”该人士称。
具体而言,指自然人借款余额超过20万元、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余额超过100万元的合计余额,占总待收余额比例以及超过20万元(自然人)或超过100万元(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到期时间。
同时,对平台资金存管情况、资金存管合作机构及合作进度(已上线时间、已签约但系统正在对接、已签约但系统未对接、或正在洽谈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情况、主要高管简历等也会进行摸底。“检查完后,会要求平台,大额项目在什么时间停止发布。”该人士称。
在机构业务合法合规性方面,平台亦需要如实报告机构业务是否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及整改情况、第十七条限额规定及整改情况等。
在平台法律风险中,检查组重点关注了平台房产类业务待收占比和校园贷业务待收占比。如房产类业务占比分别包括首付贷、尾款贷、赎楼贷以及其他涉及到房产类业务类型待收占比。
此前,网络借贷平台涉及房地产的贷款包括首付贷、周转贷、赎楼贷、换房贷以及房地产租金收益权产品等。如果从表面形式看,大部分该类 p2p 产品都是中短期周转性贷款,期限在 6 个月以内,以银行授信为前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p2p 涉房业务贷款在千亿量级,实际待收余额或在百亿量级。
而校园贷业务调查内容分别为待收占比(含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待收占比、是否有落实在校学生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方(即父母、监护人等),核实身份真实性并获得其对借款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保证材料、是否通过收取各种手续费和滞纳金、服务费以及催收费等费用变相发放高利贷。此外,对平台催收逾期方式及合作机构亦进行了解。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