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意见》对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分类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
如何促进非遗合理利用?《意见》明确,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指出,将非遗保护传承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加强专题研究,举办品牌活动。
此外,《意见》强调,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鼓励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增设硕士点和博士点。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队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综合新华社、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