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某小学六年级女生玲玲与洁洁(均为化名)与同学玩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打赌游戏,女生赌输了,男生陈某多次语言刺激她们俩“去跳河”,好多同学也跟着附和。结果,两个女生兑现赌约,被湍急的水流冲走,洁洁被救起,而玲玲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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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男生陈某的父母赔偿玲玲死亡损失47081.9元,其他四位同学的父母各赔偿18832.7元,并各自承担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精神抚慰金。

  陈某父母提出上诉后,衢州市中级法院于近日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玩真心话大冒险,

  打赌的赌注竟然是跳河

  玲玲、洁洁、陈某、徐某、祝某、吴某等十人均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某小学六(一)班的同班同学。

  去年4月19日,十名同学接到数学老师的通知,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奥数比赛。当日,这些同学相聚时,曾经玩过“真心话大冒险”的扑克游戏,游戏的输家将接受跳河的惩罚。

  结果,玲玲和洁洁两人成了输家。

  4月23日上午,上述同学到学校补课。10时40分许,同学们补课结束一同离开学校。途中,陈某提起前几天的游戏,玲玲和洁洁输了,应该履行赌约。

  中午大家在饭店吃饭,饭后一起来到另一个同学吕某家门口。此时,陈某对玲玲和洁洁说:“你们怎么还不去跳?”。期间,他们又来到吴某家里玩,陈某又说:“有本事你们就去跳,我会帮你们报警的”。

  被激后情绪激动,

  一名女生履行赌约溺亡

  在这么多同学面前,玲玲被陈某一而再再而三刺激,情绪异常波动。玲玲和洁洁从吴某家里出来,向村边的衢江走去,准备履行赌约。

  陈某、徐某、祝某、吴某尾随其后。途中,陈某又说了刺激性言语。

  一行人来到河边一埠头,也许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下水前,玲玲分别给徐某、胡某(没有在现场的两位同学)写了两张内容是“对不起”的纸条,交给吴某,让她转交。洁洁也写了纸条,但写了一半便撕了丢进河里。

  然后,玲玲和洁洁手牵手顺着埠头台阶下水,两人在水里越走越深。

  此时,岸上的同学开始呼喊:“好了,快回来!”但呼喊声未能阻止她们下水的脚步。

  河底青苔满布,两个女生滑倒后很快被湍急的水流给冲走了。玲玲个头较矮被水流冲走后不见了踪影,洁洁个头较高,在水里一沉一浮,被闻讯赶来的好心村民救起。

  法官称涉事者都有责任

  年仅12岁的玲玲就这样赌丢了性命,事发后的第四天,遗体才被打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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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13日,玲玲的父母将陈某、郑某、徐某、祝某、吴某5位同班同学及其父母一同告上衢江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玲玲的死亡损失费及精神抚慰金71万余元。

  今年6月7日,衢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除了言语刺激,根据陈某的智力、年龄,及面对河水较深且湍急的河流,本应预见到两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下水的危险性,但却视而不见,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她们下水、终止危险游戏,故其对玲玲下水溺亡具有相当的过错,鉴于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同理,被告徐某、祝某、吴某、郑某也本应预见到玲玲下水的危险性,但均未予以有效劝阻,且洁洁还陪同玲玲一起下水,客观上增强了玲玲下水的勇气,故上述被告对玲玲下水溺亡这一损害后果也具有一定过错,其监护人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玲玲意外身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对玲玲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应教育其尽量照顾自己,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与其年龄、心智不相匹配的活动,但从本案看,两原告的监护存在不足,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陈某承担10%的责任,被告徐某、祝某、吴某、郑某各承担4%的责任,且本案系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因上述5被告均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分别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友评论

  @小姑娘以沫:这个男生已经不是童言无忌了,就是本质上的坏和恶,什么样的父母才会教出这样的孩子!

  @尼彩轩轩:怂恿跳河的男孩子太恶毒了!!十二岁不是小孩子了,竟然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心痛跳河的女生,为了一个游戏几句话就去犯傻!!

  @果果:受教了。今天放学去接儿子,一定要告诉他,如果有同学言语刺激你,说你不行,怂恿你去做危险的事,一定要远离这样的熊孩子,并且立即告诉老师,告诉家人。

  @怀风:陈某父母居然还提出上诉,这叫什么事?

  @charlie:怂恿人陈某的父母还好意思上诉,可见日常生活中这对父母是怎么教育小孩的。熊孩子的背后总是有熊家长。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