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因沉迷网络赌球和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广州花都区梯面镇一财政所合同制会计蓝炽强侵吞公款7745万余元,因此被判无期徒刑。而帮他“走账”的密友潘添胜躲藏两年后,于2018年6月主动自首。
2019年5月27日,潘添胜贪污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详见《新快报》2019年5月28日08版)。近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于2019年12月30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潘添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40万元。
广州中院认为,潘添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可以从轻处罚。潘添胜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潘添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追缴被告人潘添胜违法所得540万元,发还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追缴数额不足该数额的,责令潘添胜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