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潮州市纪委监委5日对外发布通报,称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下,潮州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精准施策,于近期促使潜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陈某锋主动到潮州市监察委员会投案。
据通报,陈某锋(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汕头市澄海区人)系原潮州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后勤处出纳员。此前,陈某锋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1999年1月畏罪潜逃。
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潮州市监察委员会办理。在反腐高压震慑下,陈某锋于2019年6月主动投案。投案后,陈某锋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赃款,认罪悔罪,经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潮州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称,陈某锋的归案,再次表明,只有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潮州市监察委员会奉劝外逃腐败分子,彻底放下幻想,消除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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