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潮公宣
搭乘公交车时,潮州一女子因错过下车站点而与司机发生争吵,甚至罔顾车上其他乘客安全,用手拉扯并捶打正在驾驶的司机……记者16日下午从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获悉,该起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涉事女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刑事拘留。
据悉,2019年12月15日9时40分,湘桥区凤新派出所接到110警情,称当地一辆107路公交车司机曾某兴报案称一女子在行车过程中一直对其进行捶打,影响其正常驾驶,被迫紧急制动停车。
接报上述警情后,凤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及时将嫌疑人阮某惠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潮州湘桥警方初步调查,15日上午9时30分,阮某惠乘坐潮州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7路公交车途经绿榕北路时,因未及时告知司机曾某兴而错过下车站点,后发生争吵并罔顾乘客安全,用手拉扯并捶打正在驾驶的曾某兴,致其右手疼痛难忍,为确保安全,曾某兴被迫采取紧急制动停车,才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阮某惠(女,45岁,贵州省人)如实交代了其在107路公交车上,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争吵,并用手拉扯、捶打司机曾某兴的犯罪事实。目前,阮某惠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潮州警方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公共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危,如果在公交车上发生纠纷,应选择合理合情合法的方式冷静妥善处理,而不能以极端的方式危害他人安全。同时,在遇到他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时,要积极进行劝导、制止,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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