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越法宣 越检宣) “他口干了都不会说,只有我知道。”年过八旬的黄阿婆悉心照料患病的儿子46年,倾注了所有的爱。然而,她却选择亲手“送走”儿子。10月26日下午,越秀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宗母亲杀子案。该案由越秀区法院院长万云峰主审,越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邱灵主诉,老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获缓刑。

  八旬老人因爱杀子

  今年9月21日上午,83岁的黄阿婆步履蹒跚准时出现在了越秀区法院的法庭上。老人被控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正是她的亲生儿子。黄阿婆家住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5月9日下午14时左右,趁家人都离开了,老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约60粒安眠药喂给小儿子黎某,又用棉垫捂住儿子面部,再用丝巾勒住儿子脖子致其死亡。黎某殁年46岁。

  据了解,黎某自出生即患病致残,因早产被确诊大脑发育不良及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不能自理。到三十多岁时,大脑衰退加快,身体越来越差,后来臀部肌肉萎缩不能坐,长期卧床长肉疮。“我照顾他很辛苦,自己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担心自己先他离世。”黄阿婆说,事发前一个星期,她思想斗争了很久,产生了给儿子喂安眠药,让他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离开的念头。

  庭上,黄阿婆哭着说,儿子只有一个哥哥,但她不能把一个那么重的责任给大儿子。“是我自己对不起他,生成他这样,害他受苦,我宁愿自己犯罪,结束他痛苦的人生,好过他生不如死。”黄阿婆说,她从来没有嫌弃过儿子,也没有想过放弃他,无奈“我的身体已经支撑不起照顾他”。

  亲属纷纷求情老人获轻判

  “弟弟不能正常说话,生活不能自理,近三四年来长期卧床,母亲一直和弟弟睡同一间房,负责给弟弟喂饭,我则负责给弟弟擦身。”黄阿婆的大儿子告诉办案人员,“我有劝过妈妈要想开点,也要妈妈将弟弟送至政府机构进行安置,但妈妈一直不同意,还说不放心其他人员照顾,怕照顾不周。”

  据了解,残联会定时发放残疾金,有时候也向黄阿婆发放生活用品,平时也有义工上门帮忙。被害人在死亡前符合入住福利院的条件,家属可以提出申请,社工和义工都曾上门询问过黄阿婆的意见,但黄阿婆均拒绝了。

  “在被害人还能行走的时候,她经常带被害人出去走走,对他非常好。但是最近几年她的身体状况非常差,小儿子身体越来越不好,我也觉得我嫂子很苦难。”黄阿婆的小姑子亲笔书写了求情信,还出庭作证,表示虽然不赞同黄阿婆的行为,但希望法庭能对黄阿婆从宽处理。大儿子也作为证人到庭。他说:“母亲不同于一般的杀人犯,是想帮弟弟解脱,本意不是想害弟弟。”

  公诉人认为,黄阿婆“虽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相比其他恶性暴力犯罪“因恨而杀”,本案是“因爱而杀”。10月26日下午,越秀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黄阿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决书认定黄阿婆有自首、犯罪时年满75周岁、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量刑情节,“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其悲可悯,其情可宥”,最终法院决定对黄阿婆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宣判后,控辩双方一致表示对该判决没有意见。

  “我的身体已经支撑不起照顾他。”

  “是我自己对不起他,生成他这样,害他受苦,我宁愿自己犯罪,结束他痛苦的人生,好过他生不如死。”——黄阿婆

  “虽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公诉人

  “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其悲可悯,其情可宥。”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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