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正着手与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受人民银行委托开展了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工作,并启动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多家会员代表单位陆续报送2015年年报表、2016年一季度季报表和2016年4月报表报。据悉,从6月份开始,多家会员代表单位将按照《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的报送时间要求,报送各频度的统计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参与报送的会员代表单位共有36家公司,作为央行互金嫡系,其中包括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公司。

  报送内容

  业内专家指出,央行互金嫡系36家单位的报送,意味着国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系统)悄然启动。该系统功能强大,除传统统计外,还具备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等功能。

  经过大量调研,攻坚克难,并充分吸取了民间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统计的经验教训,国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系统)的一期建设基本完成,第一期培训会员工作也于 4月14日圆满结束。培训会上,数据报送工作得到周密部署。本次报送的就是依照培训会上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征求意见)》进行。

  《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三类共六张统计表,分别按照年度、季度和月度进行数据统计。其统计对象为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

  其中,年度报表分别包括基本情况采集指标表和前五大股东情况采集指标表,要求于次年3月10日前报送;季度报表分别包括资产负债采集指标表和利润情况采集 指标表,要求于季后20日前上报;月度报表分别包括业务发展状况采集指标表和产品异常情况采集指标表,要求于月后10日前上报。

  具体来讲,其报送方式为,一个独立法人报送一个一个文件,控股公司下有多家法人的,由控股公司统一报送,每个文件为集团下属的一个独立法人的数据。

  文件要求以excel格式报送,文件名长度25位,文件命名分别由机构分类 社会信用代码 频度 日期构成。每个报送文件包括多个sheet,多个sheet对应一张采集表,sheet命名为采集表代码。

  其中,机构分类为e(企业)、b(银行业)、s(证券业)、i(保险业);社会信用代码18位,尚无信用代码的企业,按临时社会信用代码确定。数据报送时间逢国家法定假日及双休日顺延。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报送的是第一期参加培训的36家会员单位。

  第一期培训已于4月14日在京举行,此次参加培训的主要是从事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支付和消费金融业务的36家会员单位。接下来,将继续分批对会员进行培 训。培训范围是《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数据报送流程,并部署数据报送工作。培训为全面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工 作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同时,有关人士还表示,可望在不久的将来全面采集包括非会员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统计数据。

  功能强大

  上述协会人士还介绍:本次报送之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受人民银行委托开展了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工作,并启动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国家互联 网金融服务平台(系统),经过前期准备、专家论证、数据采集、计算分析、验证调整、以及试运行,已基本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体系。

  去年11月28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上,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表示,央行调查统计司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系统。

  盛松成表示,央行已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系统,未来互联网金融数据将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其中包括七大业态两个层次的数据。这不仅有助于监管机构全面摸底、统一各业态重要经营指标,更为即将出台的互联网金融全面监管铺路。

  盛松成透露,央行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七大业态都将开展监测统计,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 网消费。除此之外,只要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央行也考虑开展统计监测。而当前的统计重点还是风险较大的领域和业务,如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及客户资金 第三方存管等。

  对于数据来源的渠道,盛松成回应,监测数据一部分从“一行三会”共享得到,也会委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代为采集,还会利用现代化手段直接从企业网站上获取。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粗放发展不仅给个人用户、投资者带来风险,甚至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风险。而在提到统计及监测互联网金融数据的重要性时,盛松成强调, 央行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数据的监测,可以全面掌握该行业的基本情况,为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服务。目前,央行已经对十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 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初步摸清了当前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流程。

  互联网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指标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总量数据,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损益信息、各类业务总量信息和产品风险信 息等;二是部分业态逐笔明细数据,如p2p网贷平台投资人和融资人信息、贷款项目信息、股权众筹融资项目信息等。对于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客户备付金和风险准 备金等信息,也将予以统计。

  今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办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在回答人民银行将互联网金融统计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进展时,盛司长更进一步的介绍:

  “大家知道,互联网金融统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互联网金融运行状况,监测和预警互联网金融风险,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平稳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业态,具有创新速度快、机构数量变化大、风险易发等特点。互联网金融统计主要统计从业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识别、发现微观风险和行业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监测。”

  “不久前发布的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

  “目前,人民银行设计了一整套互联网金融统计框架和统计方法,统计内容广泛涵盖了互联网金融的从业机构和参与对象。”

  “我们首先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功能强大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分析系统,同时建立风险识别模型,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大数据,及时发现风险点、风险传播途径和传播过程。统计监测的范围较为广泛,而统计监测的重点是风险较大的网络借贷。”

  “我们不仅统计资金出借方情况,还统计资金借款方情况;不仅监测交易总量,还监测交易明细,同时还监测平台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网络借贷的重点统计内容是 平台借贷的利率情况、期限情况、逾期和违约情况、贷款集中度情况、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情况等与风险关联度较高的指标。我们将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推动 和开展这项工作。”

  “随着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互联网金融统计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条件成熟时,符合要求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可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范畴,并可作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的修订基础。”

  经验教训

  我国非常重视政府统计,设立相应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按时拨付;给予行政和法律的支持。不过,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民间金融,一直未纳入政府统计领域。

  据民间长期专注全国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统计的第一网贷(深圳钱诚)发布的大数据显示:单就p2p网贷而言,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p2p网贷成交额,历 史累计已突破2万亿元;全国p2p网贷的贷款余额7166亿元;全国p2p网贷平台有5441家,其中,中国p2p网贷风险预警系统的风险池预警平台 3312家占61%,严重问题平台1872家占34%。

  在极短的时间内,中国互联网金融就以星火燎原之势进入人民的生活,确立了其在经济社会中的独特地位。同时,互联网金融客观上已成为国家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还有与其交集的数不清的债权债务主体,一旦发生互联网金融危机,相关债务链也难幸免。事实上,多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赚着 非法集资的票子,出现了倒闭潮、跑路灾,致使目前很多人对于互联网金融畏之如虎。

  如何使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金融形态健康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的积极力量,一直在牵动着各方面的神经,挑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金融监管制度,呼唤创新一种适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国家主管部门一直非常关注,一些有强烈责任意识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此进行了深刻思考和积极回应。

  2013年10月14日,八部委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来到深圳,对第一网贷的中国p2p网贷指数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第一网贷还因此获得了深圳市政府颁发的2014年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获市级政府以上金融创新奖的p2p网贷企业。

  但是,第一网贷负责人却一直抱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债务人信息十分模糊、p2p网贷平台本身的财务业务信息十分匮乏、部分p2p网贷平台信息造假让人瞠目结舌,这严重影响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质量。

  国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充分吸取民间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统计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严格的债务人和平台财务信息的报送制度,以及强调外部审计。中国 p2p网贷指数负责人胡尔义指出,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还没有正式落地,在债务人 信息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财务信息十分匮乏的情况下,政府层面上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相对民间的大数据统计更有优势,更有必要。

  国家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及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建立后,若定期发布诸如黑名单、白名单或预警名单,让优质企业脱颖而出,让劣质企业提心吊胆,这将会更好地为公众创造价值、为行业创造价值。

  附:36家名单

  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鑫贷融资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深圳市钱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德众金融)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山东国晟中融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捷信消费金融

  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东吴在线(苏州)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紫貔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挖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

  玖富互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陆金所)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信集团有限公司(网信理财)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江苏福华中金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人贷)

  上海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汇付天下有限公司

  易宝支付有限公司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

  搜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tcl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首金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马上金融消费金融

  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点融网)

  东方邦信金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东方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