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当天起,广东省参保人可以享受新增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待遇。
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将极大减轻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10月中旬,新成立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社厅发出第1号文件,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全省医保药品目录。据统计,新增后全省参保人可报销抗癌药达到115种。
如今,这一新政正式落地。日前,广东省、广州和深圳三个药品采购平台已落实将新增的17种抗癌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全省21个地市均已出台抗癌药报销政策,相应调整了本市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11月30日起参保人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市65家医疗机构与17种抗癌药生产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金额达20275万元。其中采购量排名前三的抗癌药分别是西妥昔单抗、培门冬酶和舒尼替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