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但被广州某公司员工自行撬开。 通讯员供图
广州一公司被罚5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李雪梅报道 众所周知,被法院查封的地方,没有法院的许可是不能进的,可广州一家公司员工为了进入房屋内,自己开法院证明,把门撬开进去。1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通报称,决定对上述公司罚款5万元。
在某公司申请执行钟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5月27日,黄埔法院立案恢复执行。同年9月24日,黄埔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某处的房产。
同年11月6日,黄埔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就上述房产发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11月6日上午10时许,广州市某投资公司员工罗某在网上看到黄埔法院发出的关于上述房产拍卖的相关信息后,安排同组的公司员工黄某前往房屋所在地了解情况。当天12时,黄某到现场后发现防盗门门锁锁住,无法打开,遂打电话叫开锁公司人员进行强行开锁,因有异响被小区保安员发现并制止。
保安人员告知黄某该房已被法院查封,需法院委托才能进入。罗某得知后,竟自己开出一份《证明》并加盖其公司公章,称其系受黄埔法院委托、前往上址进行室内查勘调查看样。
此后,黄某持上述《证明》返回房屋所在地,强行撬开上述房门查看房屋现场、拍照,并在该小区物管处留下其联系电话,表示有意向购买此房的,可联系上述号码询问购买。